论领事裁判权对中国近代法制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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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峰.论领事裁判权对中国近代法制的影响[J].南昌高专学报,2006,21(3):44-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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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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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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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在中国攫取了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并不是符合国际法准则的“治外法权”,而是一种违背国际法的不平等的片面特权,它使得在华外国人规避了中国的法律管辖,极大地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但是,领事裁判权也客观上促使清政府进行变法修律,推动了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进程。此外,领事裁判权还对中国诉讼模式和司法程序的民主化和现代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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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领事裁判权 治外法权 变法修律 法律近代化 |
文章编号: | 1008-7354(2006)03-0044-04 |
收稿时间: | 2006-03-28 |
修稿时间: | 2006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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