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可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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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冬.论不可抗力[J].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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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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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仍然无法抗御许多自然灾害和社会变故带来的危害。这些危害反映在现实经济生活中, 就是使债的关系处在极不稳定的状况之中,使正常的民事流转受到影响。民法中的不可抗力制度是专门处理自然灾害、社会变故对债造成危害及其法律后果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长期以来,它一直是我国民法理论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国际经济交流在不断扩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不可抗力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应当借鉴世界各国民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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