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初审单位的职能
摘    要:正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的职能条约规定国际申请应向规定的受理局提出。该受理局应按条约和细则的规定对国际申请进行检查和处理。(条约A10)申请人将其据称的国际申请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如下检查和处理,概括为8个部分。检查是否符合确定国际申请日的条件(条约A11);是否缺漏附图;后交文件的处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