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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闺怨诗不同创作主体的审美取向
引用本文:刘红旗.论唐代闺怨诗不同创作主体的审美取向[J].漳州师院学报,2011,25(1).
作者姓名:刘红旗
作者单位:漳州师范学院团委,福建,漳州,363000
摘    要:唐前闺怨诗的作者几乎都是男性,女性则寥寥无几,到了唐代除大部分代言之作外,还有一些出自女诗人之手的作品.由于二者生活经历、写作视角、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作品在审美取向上有着明显的不同,男性代言之作不再局限于女性闺房的狭小天地,而是蕴含着丰富的社会内容和寄托作者的某种情志.由于女性审美主体生活在闺阁之中,审美视野单调狭隘,诗歌内容则重于表现个人情怀并呈现出"真"的特点.

关 键 词:唐代闺怨诗  审美取向  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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