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死因赠与合同
引用本文:张永旺.浅谈死因赠与合同[J].海峡科学,2011(4):55-56.
作者姓名:张永旺
作者单位: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公证处
摘    要:死因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自愿接受,并于赠与人死亡时生效的赠与合同,有的属于附期限,有的则属于附条件。死因赠与合同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有着本质的不同,其项下的债权在遗产分配顺序中具有较为优先的地位。由于死因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及其相关权利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的受赠权利得到了更充分的保障,为此,死因赠与合同公证已逐渐为某些群众所接受,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关 键 词:死因赠与合同  附条件  附期限  公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