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隐私权与教师教育权冲突的法律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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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淑波,丁亚丽,冯长春,李店标.学生隐私权与教师教育权冲突的法律问题探析[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2,32(5):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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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淑波 丁亚丽 冯长春 李店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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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黑龙江大庆,163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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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学生人格权与教师教育权冲突法律问题探析”(11SK14)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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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隐私权法律制度,没有全面揭示学生隐私权的特殊性。侵犯学生隐私权的损害后果,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使得侵权行为成本过低。同时,由于对教育培养目标认识的模糊甚至错位,使得学生隐私权和教师教育权的冲突不能很好地协调。基于对教育法制体系的整体审视,拓展民法关于侵权的视域,我们提出:以学生的发展权为最高价值目标,学生隐私权和教师教育权在保障各自底限的基础上实行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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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冲突 学生隐私权 教师教育权 发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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