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给松花江流域造成严重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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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青.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给松花江流域造成严重污染[J].科技导报(北京),2005,23(12):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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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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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1月13日下午1时45分,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着火爆炸事故。爆炸共造成5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人重伤、21人轻伤,并使约100t的硝基苯等高毒性化学物流入松花江。给江水及其流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防止松花江下游沿岸居民发生饮水中毒事件,爆炸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即时封堵了污染排放口,并通知直接从松花江取水的单位和居民停止生活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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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 着火爆炸事故 松花江流域 重污染 松花江下游 100t 生态环境 中毒事件 吉林省 吉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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