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论语言的不定性原则——兼论私人语言的不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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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为民.维特根斯坦论语言的不定性原则——兼论私人语言的不可能性[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2,24(1):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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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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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徐为民(浙江大学外事处,杭州 31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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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言的否定性原则指的是凡语言必须有否定语句的存在,否则就不称为语言。这一原则是维特根斯坦探讨语言问题时所持有的一个根本原则,它体现着语言的辩证法。根据这一原则,他对逻辑语言、日常语言和私人语言的可能性问题都作了独特的分析,认为逻辑语言和日常语言是可能的,而私人语言由于没有否定语句的存在因而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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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定性原则 私人语言 不可能性 逻辑学 逻辑哲学 维特根斯坦 语言 |
文章编号: | 1000-0765(2002)01-0023-07 |
修稿时间: | 2000年1月17日 |
Wittgenstein's Negtive Principle of Langu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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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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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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