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贝叶斯方法看溯因推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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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继红 陈晓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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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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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意向性与因果性的关系研究”(12CZX018);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哲学视野下的科学解释与人文理解”(13YJC7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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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皮尔斯指出溯因或溯因推理(abduction)是不同于归纳和演绎的第三种推理,然而皮尔斯对溯因概念的定义是模糊的,于是便出现溯因悖论:溯因既属于归纳又不属于归纳。本文基于贝叶斯方法对归纳的理解和处理,考察了当代两种典型的消解溯因悖论的路径,即辛提卡区分定义性规则和策略性规则的措施,以及利普顿的IBE理论。指出这两种路径均是行不通的,而贝叶斯方法却可以容纳溯因性归纳和溯因,从而消解溯因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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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溯因 最佳解释推理 贝叶斯方法 归纳 演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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