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数字音乐作品转卖中的首次销售原则适用例外分析——以美国国会唱片公司诉ReDigi公司为例 |
| |
引用本文: | 李晓秋,李家胜.二手数字音乐作品转卖中的首次销售原则适用例外分析——以美国国会唱片公司诉ReDigi公司为例[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4). |
| |
作者姓名: | 李晓秋 李家胜 |
| |
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劫持行为及其法律规制研究”(2012BFX1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 |
摘 要: | 传统的首次销售原则是著作权法中一项限制著作权人发行权的重要原则。对于数字作品的二手市场是否适用首次销售原则,美国各界并未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3月30日,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判决提供给用户转卖二手数字音乐作品的交易平台服务商ReDigi公司侵犯了国会唱片公司的复制权,不适用首次销售原则。二手数字音乐作品市场与二手传统作品市场存在巨大差异,美国法院的务实立场和审慎态度为我国《著作权法》修订带来一定的启示并应予以借鉴。
|
关 键 词: | 二手数字音乐作品 首次销售原则 发行权 复制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