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戏仿的正当性及其限制 |
| |
作者姓名: | 谢渊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FX104)的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戏仿是一种特殊的文艺评论形式,是源于原作又不同于原作的作品。戏仿的合法性基础是合理使用,体现了言论自由的宪法精神,促进了多元化文化的形成。但戏仿不应超出合理使用的边界,否则会构成对原作的不正当竞争或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应当对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作扩大化解释,将戏仿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并以判例的形式确立戏仿的定义、性质及限制。
|
关 键 词: | 著作权 戏仿 合理使用 必要限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