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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戏仿的正当性及其限制
引用本文:谢渊.论戏仿的正当性及其限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0).
作者姓名:谢渊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FX10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戏仿是一种特殊的文艺评论形式,是源于原作又不同于原作的作品。戏仿的合法性基础是合理使用,体现了言论自由的宪法精神,促进了多元化文化的形成。但戏仿不应超出合理使用的边界,否则会构成对原作的不正当竞争或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应当对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作扩大化解释,将戏仿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并以判例的形式确立戏仿的定义、性质及限制。

关 键 词:著作权  戏仿  合理使用  必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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