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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西方人习惯为准
作者姓名:万其超
作者单位: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台湾)
摘    要:本人有幸在台湾看到了《科技术语研究》2000年第1期有关中文姓名英译的讨论,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以为汉语拼音如果只是一套拼音工具,则根本不应该与名字中的英文习惯之大小写混在一起。也就是说拼音只是就每一个汉字有其拼法,这与该字是用在什么场合无关。至于写英文名字是为了外人看,就应该用外人之习惯。如一段文字内牵涉到一批外人和中国人,譬如“This committee consists of Bill Clinton and Guang-Qi Xu(徐光启)”,如果我们把中国人名写做另一套,成了“This committee consists of Bill Clinton and Xu,Guang-Qi” 或者“This committee consists of Bill Clinton and Guang-Qi XU”,前者容易让人误为三人,后者似乎不必把中文名字之写法特殊化,否则一串人名中如果有美国人、中国人、俄国人和日本人,是不是要每个名字都要按他本国的写法?更不要忘了,如果这位Guang-Qi Xu是一位美国人,他为什么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写法,那岂不是订了一个自绝于中国以外华人的制度?又譬如,许多华人现在都有英文名字,他们经常会将英文名字一起写出,这时更不能将姓放在前面。例如“This name is Thomas Guang-Qi Xu”,难道我们要写成Thomas Xu,Guang-Qi或是Xu,Thomas Guang-Qi。台湾的写法与国际上多数的写法一样,即名在前,姓在后。如果名是两个字,则有连写,也有分开写,例如Guang-Qi或Guang Qi。因为其实是一个名,并非如西方人是middle initial,如Bill M.Clinton。所以笔者认为连成一字较合理。英文名字是让西方人便于认识我们,定一个不方便他人的方法不妥,如果全世界100个国家都有各自一套英文姓名写法,混在一起写会是什么状况?有谁会完全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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