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可法草书七言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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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史可法(1602-1645),字宪之,号道邻,明末祥符(今河南开封)人。崇祯元年(1628)进士。初任西安府推官,累迁右佥都御史、漕运总督、凤阳巡抚等。崇祯十六年(1643)拜南京兵部尚书。崇祯十七年(1644)五月,与马士英等在南京拥立福王(弘光帝),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参政。旋改武英殿大学士、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多铎致书诱降,拒不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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