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扶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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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表示,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方面将有一系列新措施。
在对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补贴2.04亿元的基础上,2006年中央财政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对试点企业建设每个乡级店补助3000元,每个村级店补助4000元。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每个农家店补助标准增加1000元。对配送中心贷款贴息。目前,已经预拨80%的农家店补贴资金3.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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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程项目 财政扶持 市场 中央 补贴资金 老工业基地 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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