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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乐府中代言诗管窥
引用本文:赵彩娟.李白乐府中代言诗管窥[J].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2007,20(3):39-41,59.
作者姓名:赵彩娟
作者单位:包头师范学院文学院,内蒙古包头014030
摘    要:李白乐府诗中拟代弃妇、思妇、勇妇、女仙等女性立言,表达对远人的思念,对爱情的渴望,对负心人的怨愤,对自由的企盼,使女子摆脱心理束缚,畅言心声,抒写女性情感历程。而这些代言诗的出现,与李白深层心理机制以及乐府诗同题创作的承继性、儒道思想中的女性意识等原因息息相关。

关 键 词:李白  乐府  代言诗  心理机制  女性意识
文章编号:1004-1869(2007)03-0039-03
收稿时间:20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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