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的三种语言和四个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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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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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比利时主要由两大民族组成,即北部地区讲荷兰语的弗拉芒族,南部地区讲法语的瓦隆族,在东南部还有极少数讲德语的日耳曼族。长期以来,经济实力雄厚的瓦隆族一直在比利时占据统治地位,并把法语定为官方语言。60年代后弗拉芒地区经济实力超过瓦隆地区,并为争取提高民族地位与瓦隆族展开激烈斗争,最后形成三种语言、四个地区(讲荷语的弗拉芒地区、讲法语的瓦隆地区、讲德语的富洪地区和弗拉芒和瓦隆两族混居的首都布鲁塞尔区)相互争执的局面,一些全国性的传统政党也各自一分为二。为调和各方矛盾,政府将全国分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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