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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犯罪客体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 410083
摘    要:犯罪客体承载着违法的实质性评价重任,正是由于其机能的充分发挥才得以维护犯罪和犯罪构成的理论统一,使我国与国外犯罪成立模式在评价内涵方面保持一致,使犯罪客体与其它三个构成要件的对立统一关系得以明晰。在我国,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中独立的、不可或缺的、有其内在价值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

关 键 词:犯罪客体  利益  违法的实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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