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和“三农”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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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普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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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包头师范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内蒙古包头01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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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农村生产的组织形式决定了农业、农村、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有着强烈的依赖性。农村改革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是国家和集体。农村改革后,这种供给机制不复存在,而新的供给机制又未完全建立,形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制约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负担过重。收入难以增加。党和政府一再强调把: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客观要求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这是农村进行第二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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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公共产品 供给机制 “三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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