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户外运动若干法律问题探究——由南宁驴友案件引起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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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添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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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漳州师范学院政法系,福建漳州3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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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漳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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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助户外运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之间往往形成一个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才是受害人侵权之诉的请求权基础,安全保障既是自助户外运动组织者的法定义务。也是自助户外运动组织者的附随义务。自助户外运动组织者构成不作为侵权有其严格的构成要件,组织者只在有重大过失时才承担责任并只就自己过错的范围内并应根据原因力的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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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助 户外运动 委托合同 安全保障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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