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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官职业化制度之我见
引用本文:江凤兰.建立法官职业化制度之我见[J].南昌高专学报,2004,19(3):28-29.
作者姓名:江凤兰
作者单位:南昌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江西,南昌,330008
摘    要:建立法官职业化制度是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应实行法官“少而精”政策,大幅度精简法官编制;建立严格的法官选拔制度;建立法官保障制度;重视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

关 键 词:法官  职业化制度  法官选拔制度  法官保障制度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选拔制度
文章编号:1008-7354(2004)03-0028-02
修稿时间:200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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