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法官职业化制度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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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凤兰.建立法官职业化制度之我见[J].南昌高专学报,2004,19(3):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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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凤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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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江西,南昌,33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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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法官职业化制度是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应实行法官“少而精”政策,大幅度精简法官编制;建立严格的法官选拔制度;建立法官保障制度;重视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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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 职业化制度 法官选拔制度 法官保障制度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选拔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8-7354(2004)03-0028-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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