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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运用民法中的特别诉讼时效
引用本文:曲胜秋,张鑫.正确运用民法中的特别诉讼时效[J].奇闻怪事,2008(11).
作者姓名:曲胜秋  张鑫
摘    要:特别诉讼时效是指适用于法律指定的某些民事权利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民法的适用原则之一,即是"特别规定者优先",没有特别规定的才适用一般规定.特别诉讼时效虽无普通诉讼时效那种普通效力,但对某些民事权利来说,它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的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一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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