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非线性科学
系统科学
学报及综合类
自然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自然科学教育与普及
自然科学理论与方法论
自然科学现状及发展
自然科学研究方法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正确运用民法中的特别诉讼时效
引用本文:
曲胜秋,张鑫.正确运用民法中的特别诉讼时效[J].奇闻怪事,2008(11).
作者姓名:
曲胜秋
张鑫
摘 要:
特别诉讼时效是指适用于法律指定的某些民事权利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民法的适用原则之一,即是"特别规定者优先",没有特别规定的才适用一般规定.特别诉讼时效虽无普通诉讼时效那种普通效力,但对某些民事权利来说,它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的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一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