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权残缺与国有企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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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恒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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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大法学院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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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经过近二十年的艰苦探索,我们找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那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规定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产权清晰”是实现后三个方面的前提、基础和必要条件,因此产权制度改革是有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性环节。然而我国国有企业存在产权残缺的重大弊端,若不加以革除,现代企业制度无法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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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产权残缺 改革 股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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