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界定及其路径
作者姓名:钟欣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在法益二元论视域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并不符合集体法益的内涵特征,集体法益说存在一定的逻辑缺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应当是基于公法法益观的个人法益——个人信息安全,兼顾个人信息的多元价值,回应网络社会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合理利用之诉求。

关 键 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集体法益  个人法益  个人信息安全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