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上的两种发展权及其对发展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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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道雄.国际法上的两种发展权及其对发展的意义[J].凉山大学学报,2001,3(3):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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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道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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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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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战后,国际法的两个新领域--国际人权法和国家发展法--中分别产生两种发展权,即个人、民族发展权和国家发展权。这两种发展权紧密联系,但在法律上是两项不同的权利,它们在权利性质、理论基础、法律根据、权利保障机制和权利内容等方面相互区别。这两种发展权的充分实现将为国家发创造良好的国际和国内条件,这对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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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法 个人发展权 民族发展权 国家发展权 发展战略 权利性质 权利保障机制 理论基础 国际人权法 国际发展法 |
文章编号: | 1008-4320(2001)03-00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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