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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选修课开设形式的可行性探讨
作者姓名:黄小燕  刘方池
作者单位:[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乐清市白象中学
摘    要:在《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将语文教学分为必修和选修两块,并且赋予了不同的要求与内容。这是一个新的尝试,它能否成功,将决定着语文新课程改革的成败。因此.如何长期有效地开设选修课就成为语文教学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选修课的具体教学形式。在新课程标准中规定了“选修课和必修课教学应存在一定的差别”,“课程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拓展性,学生具有不同于必修课的期望”等一些模糊的要求与建议,但要真正探讨课堂教学的方式,还必须征求教育主体——学生的意见。为此,笔者对温州地区的瑞安市和乐清市的两所学校进行了调查。

关 键 词:语文教学  选修课  语文课程标准  新课程改革  新课程标准  教学形式  课堂教学  教育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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