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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离婚缘于性生活不和谐
引用本文:陈梅.1/3离婚缘于性生活不和谐[J].科学大观园,2002(10).
作者姓名:陈梅
摘    要:沈阳市民政局对沈阳市婚姻集中登记实施十年来的婚姻登记和离婚状况调查表明:人们离婚的理由更多样化;女性提出离婚者日渐增多。近10年间,前5年因“经济纠纷”、“子女纠纷”等原因离婚的夫妻只占总数的4%,到了后5年猛增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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