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第37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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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0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08]第37号令》——《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从事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人员和校对人员,以及在报纸、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从事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了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对职业资格实行登记注册管理的规定,该《规定》自2008-06-0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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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闻出版 职业资格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 出版单位 校对工作 资格管理 加工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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