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仲裁入罪之利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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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艳敏,李娜.枉法仲裁入罪之利弊分析[J].邢台师范高专学报,2007,22(4):8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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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艳敏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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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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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六)》新增枉法仲裁罪,此规定一出台便引起仲裁界褒贬不一的讨论,通过概括分析枉法仲裁入罪的利与弊,从优化我国的仲裁环境,规范枉法仲裁罪的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趋利避害,使枉法仲裁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我国仲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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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仲裁 枉法仲裁罪 仲裁员责任 仲裁环境 |
文章编号: | 1672-4658(2007)04-0084-03 |
收稿时间: | 2007-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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