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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入罪之利弊分析
引用本文:胡艳敏,李娜.枉法仲裁入罪之利弊分析[J].邢台师范高专学报,2007,22(4):84-86.
作者姓名:胡艳敏  李娜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六)》新增枉法仲裁罪,此规定一出台便引起仲裁界褒贬不一的讨论,通过概括分析枉法仲裁入罪的利与弊,从优化我国的仲裁环境,规范枉法仲裁罪的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趋利避害,使枉法仲裁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我国仲裁业的发展。

关 键 词:仲裁  枉法仲裁罪  仲裁员责任  仲裁环境
文章编号:1672-4658(2007)04-0084-03
收稿时间:200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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