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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研究
引用本文:马保卫.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研究[J].合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9,36(3).
作者姓名:马保卫
作者单位:合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230061
基金项目: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研究”
摘    要:我国现行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只适用于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程序规定的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不佳。为了发挥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中应有的价值,将被判5年以上刑罚的犯罪记录和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纳入封存范围,犯罪记录封存该由法院或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启动,设置封存适用前提条件和考察期,对犯罪记录采用封存而非消灭的保密模式,封存法律效力原则上应等同于犯罪行为未发生,封存状态在一定条件下应当解除。

关 键 词:犯罪记录  封存  启动模式  封存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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