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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对构建当代人格权理论的意义——基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考
引用本文:魏顺光.《论语》对构建当代人格权理论的意义——基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考[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3(8):81-85,89.
作者姓名:魏顺光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    要:"以人文本"的价值理念必然要体现在我国即将制订的民法典之中。人格权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民法典中体现人格权的重要性是当前民法界的热点问题。通过探究《论语》一书,会发现,早在先秦时期孔子已经开始关注人类自身的发展,孔子的"人文精神"在《论语》中得到彰显。民法中的人格理论通过"仁"得以表现,而孔子的"仁"又通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中庸之道"得到实践。

关 键 词:人格权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仁”  中庸之道  “忠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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