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与“能为”:后奥运语境下体育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文化学意义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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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淑惠.“可为”与“能为”:后奥运语境下体育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文化学意义的思考[J].科技资讯,2008(31):21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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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淑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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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体育学院,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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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系国家科技部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我国体育事业协调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科技支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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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后奥运时代,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在这一宏大的系统工程面前,体育大有可为,从文化学意义来看,体育对推动和谐社会的价值体现为,其是塑造社会主体自身和谐的基础、营造和谐生活氛围的平台、锻造公民“和德”的熔炉、开拓国际社会“对话空间”的有力武器。但另一方面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有了体育自身的和谐,中国体育才能践行自己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使命,后奥运时代,中国体育应以奥运精神重塑自身,在建构和谐体育的同时,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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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育 后奥运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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