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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发明专利申请中修改超范围的问题
作者姓名:范正芳  申静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摘    要:<正>在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后,申请人既可以主动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即主动修改),也可以应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即被动修改)。但是,不论是主动修改还是被动修改,都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修改,不能随意增加、删除或者替换申请文件中的内容。笔者结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例,对发明专利申请中涉及修改超范围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指导申请人正确理解修改超范围的意义,从而避免造成权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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