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汝州全志》中的清代义士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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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智萍.《直隶汝州全志》中的清代义士形象[J].平顶山学院学报,2021(4):96-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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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智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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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直隶汝州全志》中,清代义士之义是地缘之义.首先,义士必须是本地人,农民、士人、职员、工商业者、医者、乡绅、吏员、佣工,只要做义举时没有官职,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义士,包括女性.其次,其义举必须义笃乡里,只要行义的对象不是自己的配偶、子女,就是做义举.清代义士的形象发生了重大变化,并在地方社会逐渐由边缘走向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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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隶汝州全志》 清代 义士 地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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