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社会与法律——解读《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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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毅艺.人性、社会与法律——解读《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3,2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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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毅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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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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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是综合法理学的代表性著作。其理论脉络是先通过对西方法哲学思想的历史考察,得出必须从价值、社会等因素综合解释法律制度的结论。然后基于其人性论的理论预设和对于价值与社会因素的解释,阐明了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渊源和技术等一系列重要的法理学问题,表明了其整合历史上有限片面的真理,建构综合法理学的理论立场。笔者以为,法理学进行综合的研究是必要,也是可能的,但关键在于找到一个结合点,而综合法理学的这一理论进程虽然反映了法律的永恒矛盾关系,但其对人性、社会与法律的内涵和相互关系的论述并不完全让人信服,因此综合法理学在宏观方法论上的意义甚于具体结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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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性 社会 法律 综合法理学 |
Humanity, Community and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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