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09年4月9日(清朝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十八日),当时的农工商部大臣杨士琦等给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上奏折,内称:“京师自来水一事,于卫生、消防关系最重要,迭经商民在臣部禀请承办,为京师地方切要之图,丞直设法筹办”。几天之后,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就批准了这项奏议,下达圣旨,设立“京师自来水公司”,并开始招商集股,购置器材,勘测水源,建设水塔,铺设水管。经过了22个月的施工,至1901年3月1日即宣统二年二月初十,水塔落成,正式向北京城内供应饮水和消防用水。北京最早的水塔坐落在东直门外东北方向约一华里处,连同其附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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