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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引用本文:陶永祥. 正确认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J]. 皖西学院学报, 2002, 18(5): 1-4
作者姓名:陶永祥
作者单位:中央文献研究室,北京,10017
摘    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治国思想的新发展。这两个治理国家的路径共同体现着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促进作用,并且统一于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治理”意味着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法治”与“德治”分别从对立性与同一性两个方面着眼于社会矛盾的解决。矛盾对立统一的规律要求必须将法治与德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必须将法治置于解决社会矛盾的主导性地位,同时以德治来保证法治的社会主义方向,忽视二者的结合或巅倒二者的关系,都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治理国家的终极目标发生背离。

关 键 词:“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关系 矛盾统一规律
文章编号:1009-9735(2002)05-04
修稿时间:2002-09-15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of Administering a Country by Laws and by Virtu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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