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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立法目的刍议——利益需求的视角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以所涉主体的利益需求为角度,商事登记的立法目的在于:就国家而言,商事登记是其对商事主体及商事行为进行法律调整的前提和途径,是其对商事主体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制度,是其实现宏观调控等经济职能的必要辅助手段;就登记主体而言,商事登记是其公示经营身份、确立自身商誉的必要手段,是其维护自身合法地位、保障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形式;就交易相对人而言,商事登记是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制度,是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制度保障。

关 键 词:商事登记  利益需求  国家  登记主体  交易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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