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作为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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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淄博市黄河工程局 山东淄博2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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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分析了国家作为出资人与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对国有企业管理的区别,认为国家作为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应分为国家作为终极出资人对中间出资者的管理和中间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两个层次,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与约束机制来实现。对规范国家作为出资人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形式和机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监事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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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资人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 财务机制 财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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