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美国刑事再审程序——以辛普森杀妻案为例 |
| |
作者姓名: | 邓素瑶 万平 |
| |
作者单位: | 1. 南昌大学,江西,南昌,330029 2. 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2 |
| |
摘 要: | 依照美国法律,“辛普森杀妻案”以宣判辛普森无罪告终后,即使有朝一日发现了证明辛普森杀妻的新证据,或者发现审判存在严重法律错误,该案也无机会进入刑事再审程序。这是因为美国刑事程序,尤其是刑事再审程序贯穿着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完善了对被告人人权保障措施。
|
关 键 词: | 无罪判决 刑事再审程序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辛普森杀妻案 |
文章编号: | 1008-8458(2007)02-0094-02 |
修稿时间: | 2007-04-28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