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干扰因素及其消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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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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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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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独立审判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基本法律准则,是我国宪法、三大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都做了明确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并没有实现审判权的真正独立行使,而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笔者认为应当从逐渐去除法院行政化、逐渐脱离法院地方化、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监督体制和提高法官综合素质等方面予以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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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立审判 干扰因素 消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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