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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在公安院校中法学诊所式教育模式的运行
引用本文:王乔,高峰.谈在公安院校中法学诊所式教育模式的运行[J].科技促进发展,2007(9).
作者姓名:王乔  高峰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国 辽宁110036,中国 辽宁110036
摘    要:我国现行的公安法律教育仍沿袭"经院式"模式,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理论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却忽视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进而影响了公安人才教育质量。面对这种脱离实际需要的问题,公安院校应当引进西方的诊所式教育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我国的公安法学教育改革极具实际价值。

关 键 词:公安教学特点  公安法律教育改革  法律诊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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