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三新”研发支出的所得税会计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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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铮.企业“三新”研发支出的所得税会计思考[J].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55-5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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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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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江苏无锡214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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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暂时性差异以外的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其他计税差异可统称为非暂时性差异。对于"三新"研发支出的加计扣除(或摊销)属于非暂时性差异,将其对纳税的影响确认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列入利润表即可;对于相关资产同时伴有因后续计量构成暂时性差异的,其对纳税的影响在利润表中确认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并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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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三新”研发支出 所得税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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