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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判断优先于主观判断吗?——就定罪原则之一与陈兴良教授商榷
作者姓名:黄广进
作者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摘    要:陈兴良教授提出在定罪时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客观判断优先于主观判断。实际上,在定罪活动中既存在客观判断优先于主观判断的过程,同时也存在主观判断优先于客观判断的过程,定罪是一个主、客观互动的辨正的过程。必须通过证据先查明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内容,然后根据主观罪过的内容才能对犯罪行为的性质做出准确的认定。

关 键 词:客观判断  主观判断  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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