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以吏为师”及其相关问题考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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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东晨 杨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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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陕西历史博物馆 [2]中共西安市委党校,陕西西安7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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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吏为师”是泰国暴政的手段之一,这种畸形教育制度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尊皋法家反对儒家是导致“以吏为师”的根本原因,分封与郡县制之争导致了“焚书坑儒”与“以吏为师”,“坑儒”事故使“以吏为师”的畸形制度进一步巩固。究其实质,“以吏为师”在于加强思想控制。“以吏为师”破坏了秦朝的文化教育,对先秦时期行之有效的“官”、“私”学之教育制度,也是一次致命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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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秦朝 以吏为师 教育制度 尊法反儒 分封 郡县制 |
文章编号: | 1004-1869(2006)02-0041-08 |
收稿时间: | 2005-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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