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刑事警察应具备的身体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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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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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部,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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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身体素质是新形势下刑事警察职业活动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刑事警察诸项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的刑事警察,懂得身体素质的构成,重视身体素质的培养锻炼,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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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警察 身体素质 形体姿态 体能 运动素质 精力 环境适应力 |
文章编号: | 1007-0834(2003)01-0053-03 |
修稿时间: | 2002-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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