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立法完善 |
| |
作者姓名: | 王中美 |
| |
摘 要: | 公司这一企业形式发展至今,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其中尤以公司运转上的“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最为显著。也就是说,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扩大,作为公司所有者的股东会逐渐将很多经营决策权让渡给董事会,实现公司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上的进一步分离。有的学者概括这一转变过渡时认为,其实质就是从管理者股东到投资者股东再到投机者股东的变化①。这在一些小股东人数众多的大的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是适用的。但在有限责任公司和一般股份公司中,中小股东的投机性并不明显,而更多的体现为依附性和被动性。由…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