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董事会失灵与我国股份公司董事会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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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长安.试论董事会失灵与我国股份公司董事会重构[J].南昌高专学报,2003,18(3):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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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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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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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但是考察各种董事会模式都存在导致董事会失灵的制度缺陷。中国公司与德国公司有其共同性,所以应以德国模式为基础,引入外部监事制度,并在监事会设立各委员会,同时加大利益相关和中小股东在董事会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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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事会 失灵 中国 股份公司 公司治理 德国 外部监事制度 委员会 股东 |
文章编号: | 1008-7354(2003)03-0016-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3月9日 |
Malfunction of the Board and Reconstruction of Board of Directors in Home Joint-stock Compa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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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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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malfuntion of the Board choice of pattern reconstru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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