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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制度弹性变刚性刍议
引用本文:刘天瑞.诫勉谈话制度弹性变刚性刍议[J].甘肃科技,2001,17(6):46-46.
作者姓名:刘天瑞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摘    要:诫勉谈话制度是当前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进行监督管理使用较多的一项制度,诫勉谈话制度主要是组织上针对在任干部发生比较严重的问题而进行谈话警醒。诫勉谈话一般以三个月或半年为期限。 诫:即训诫、警告;勉:即勉励、鼓励之意。诫勉谈话多为口头上的表达方式,是当前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进行监督管理使用的一项制度,但自身所存在的非前瞻性这一缺陷,不可能在预测到某对象发生较严重的问题之前而进行训诫,总是在事后或事情发生的过程中、伴随着问题的出现而采取的“亡羊补牢”的口头式矫正。这种诫勉固然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但其中…

文章编号:1000-0952(2001)06-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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