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合同法抗辩权制度评析
作者姓名:刘书文 刘武
作者单位:[1]吉安师专政法系,江西吉安343009 [2]江西省委党校,江西南昌330000
摘    要:新合同法全面确立了合同抗辩权制度。抗辩权是属于一种消极的权利,只有对抗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请求权,只是法律为了确保和鼓励合同的履行而设立,以防止和避免单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维持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维持正常的合同秩序,维持合同交易的公平与安全。在双务合同实务中,各种抗辩权的行使也有其具体条件和应当注意的问题。总之,新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抗辩权制度,吸收借鉴了外国合同法关于抗辩权的基本法理和内涵,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创新和发展,体系更为完善,内容更为丰富,从而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合同抗辩权制度。

关 键 词:合同法 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